
為進一步豐富澳門戶外表演區的場地功能,文化局將以簡易社區型舞台的形式設置“享舞台”,並設試運轉期,在試運作期間“享舞台”將免費開放予社會各界借用,加強活躍社區藝文氛圍,激發本地多元文化創新活力。
“享舞台”位於澳門戶外表演區內,整體空間適合舉行中小型社區音樂演出、社區文化推廣活動及街舞演出等。該空間配套簡易舞台設備,包括大帳篷、音響設備、燈光設備及電子屏幕等;活動期間亦會配備兩名燈光與音響技術協調人員,協助現場的技術協調工作,在具條件的情況下,申請者亦可自行增添配合其演出項目的燈光音響設備。“享舞台”在設置座位的情況下可容納約400人;倘不設置座位,站立觀眾總數上限為600人。
為確保新空間運作順暢,文化局早前就“享舞台”進行實地試演練,特邀多位本地業內人士、演出團體及社團代表出席,除參觀“享舞台”的空間配置外,亦展開深入交流。業界一致認同“享舞台”的基本配套完善,能有效鼓勵各界善用空間資源,舉辦多元化的活動。
有興趣借用“享舞台”的本澳社團或企業主,可在演出活動前至少10個工作天透過電郵至outdoorvenue@icm.gov.mo,或親臨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提交申請表、相關介紹及證明文件,提交時請於電郵主旨或信封面註明“澳門戶外表演區‘享舞台’申請”。有關澳門戶外表演區“享舞台”使用申請表及場地使用章程在澳門戶外表演區專頁發佈並同步接受申請,詳情可瀏覽專題網頁www.icm.gov.mo/outdoorven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