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良汪早前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政府公佈的“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只重點參考市場價格,未有考慮大多數長者的承擔能力。認為相關政策必須以解決目標群體的實際需求為目的,結合社會實況作考慮,尤其需重視有需要的長者群體的經濟收入情況及承擔能力,使政策更符合社情民意,以更好地實現“以人為本”及“老有所屬”的施政理念,並就優化長者公寓使用收費政策及醫療服務配套提出書面質詢。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回覆稱,特區政府設立長者公寓先導計劃,目的為優先照顧居住在唐樓單位及在經濟上有承擔能力的長者,提升他們的生活便利和生活質素。
為訂定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費,自二O二一年起,社會工作局持續收集和分析本澳租賃市場的相關資料,並綜合考慮長者的承擔能力,以略低於市場價格制訂標準的使用費金額。基於此,社會工作局根據二O二三年九月份從網上租賃房屋平台蒐集所得的一百三十九個工業大廈單位的租金資料,結合住宿單位的樓層和座向,訂定八個不同的收費級別,讓申請者按照本身的經濟狀況選擇心儀的住宿單位。現時政府長者公寓每月使用費的中位數為六千O五十澳門元,較蒐集的市場金額為低。加上公寓住宿單位配置了全新的基本家電、家具等設備,並設有二十四小時緊急支援,以及可供長者進行文娛康體活動的會所。對於首階段推出的七百五十九個公寓住宿單位設有使用費八折優惠,目的是為了鼓勵有興趣的長者及早提出申請,日後將按相關批示訂定的金額收費。需要指出的是,相關的收費安排均對外公開透明,並不存在不公平的情況。
在服務配套方面,政府長者公寓地下至三樓內設有商鋪、會所和平台花園。當中,會所和平台花園樓層設置健身室、卡拉OK室、粵劇室、閱覽室、戶外器械和乒乓球室等文娛康體設施,為長者提供各類型的活動,豐富他們的耆年生活。公寓亦會為有服務需要的長者與相關社會照顧服務進行連結,為他們提供包括家居照護、日間護理、間暫托、院舍暫住及護送服務等個別支援。此外,衛生局將綜合估入住公寓長者對健康服務的需求後,提供相應的服務。
基於政府長者公寓是一項先導計劃,特區政府將待其投入服務後,對包括使用費與服務配套等在內的相關安排進行持續評估,以便對公寓的未來發展作出適當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