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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海關與拱北海關簽署橫琴口岸執法協作備忘錄
發布時間:2024-02-29 13:37:42 閱讀數:8172

為貫徹落實“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三智)合作理念,提升橫琴口岸的通關便利和安全水平,助力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於2024年2月28日,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與拱北海關關長詹少彤在拱北海關業務技術綜合樓共同簽署《拱北海關與澳門海關關於橫琴口岸執法協作備忘錄》,落實雙方於橫琴口岸開展“大型集裝箱/車輛檢查設備圖像信息共享共用”和“口岸貨運核輻射監測”兩項執法協作項目。

拱北海關關長詹少彤表示,是次兩項執法協作項目能進一步提升口岸通關效率,節約兩地海關的人力和監管設備資源,更好地落實海關守護國門安全的職責,在實現兩地海關資源分享、資訊互通、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實踐,為後續雙方進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礎、積累了寶貴經驗。

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表示,隨著橫琴口岸執法合作的落實,兩地海關將共同構建高效暢通的口岸通關環境,為人員、車輛、貨物的出入境節省通關時間,提供順暢便捷的通關體驗及優質服務。未來,雙方將不斷摸索和完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助力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促進澳門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關於“大型集裝箱/車輛檢查設備圖像訊息共享共用”項目,兩地海關將採取“各自機檢、圖像共享”模式,利用各自設於出境查驗場的大型集裝箱機檢查驗設備(H986),由出境海關對出境車輛及其所載貨物實施機檢掃描後,掃描圖像同步與入境海關實時共享,從而減少兩地海關重複查驗的情況,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

關於“口岸貨運核輻射監測執法協作”項目,兩地海關透過設定統一標準的核輻射報警基礎閥值,由出境海關對出境車輛及其所載貨物實施核輻射監測。倘發現核輻射報警時,對相關車輛及貨物實施攔截及處置。

是次澳琴海關簽署執法協作備忘錄,將有助加強兩地海關的情報交流和溝通合作;通過實現“一次機檢”並對通關貨車及其所載貨物開展核輻射監測執法協作,加快通關速度,提升口岸核輻射監測效率,有效維護口岸安全。此外,雙方亦建立執法協作機制,加強兩地海關即時聯絡溝通,並會組織開展人員技術交流和培訓工作,共同打擊不法活動,提高兩地海關的監管效率,保障口岸秩序和通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