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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駕駛員證持有人須2月28日前繳2025年度費用
發布時間:2025-02-21 12:33:05 閱讀數:4809

交通事務局提醒的士駕駛員證持有人,如今年欲繼續從事的士客運業務,須於2月28日(周五)或之前完成繳交2025年度費用100澳門元,逾期仍未繳費者將於3月1日(周六)起不能登入的士“車載機”從而無法營運,直至繳付費用後才可恢復營運資格。


持有電子的士駕駛員證者,建議優先選用局方“網上服務”系統或“一戶通” App/網頁版辦理繳費,更加便捷;如需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馬交石服務專區繳交費用,則需先網上預約及攜帶所需文件前往辦理(詳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