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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居民辦理事務將無須出示實體身份證
發布時間:2023-03-24 15:10:56 閱讀數:2796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目前的智能身份證自二零一三年起推出至今已近十年,有需要適時更換智能身份證系統的軟硬件設備,並對智能身份證的加密技術及防偽特徵進行更新,以提高其安全性及防偽功能,同時優化身份證的卡面設計。此外,為配合政府電子政務的發展,特區政府將推出身份證的電子標識系統,方便居民辦理事務時無須出示實體身份證。

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法案規定由身份證明局透過“一戶通"發出可以確認身份證持有人身份資料的電子標識。居民使用該標識並經公共或私人實體以適當的設備查驗後,將視為已符合出示或使用身份證確認身份的法定要求。另一方面,由於電子標識具確認身份的效力,法案將不法使用電子標識及不當進入相關系統等行為刑事化。

二、為使身份證外觀更簡潔清晰,建議身份證的卡面不再顯示身高、首次發證日期及出生地代號等資料,改為將之存於新身份證的晶片內,另外,為方便居民辦理事務,新身份證的晶片將載入持證人的配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