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近日就宋碧琪議員於2023年5月25日提出的書面質詢作出回應。其中關於針對演唱會詐騙等問題,宋碧琪議員質詢會否推出相應的監管機制,並進一步完善修法,令票務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合理?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經徵詢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旅遊局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意見,隨着通關措施全面放寬,今年以來已有多個國際知名 歌手或樂團來澳舉辦演唱會。由於門票供不應求,助長炒賣風氣,甚至以售票為名進行詐騙。 針對抬價炒賣、以不法手段入侵電腦系統取得門票、以售票為餌進行詐騙 等行為,目前可依《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打擊電 腦犯罪法》或《刑法典》的相關規定作出懲處。然而,遏止門票炒賣行為須多 管齊下,不能單靠刑事處罰這一成本最重的方式,不同地區採取的如透過門票 “實名化”、要求主辦機構完善售票模式及嚴格規管轉讓轉售,以及增加公開 售票比例等非刑事化手段遏止炒風,可供本澳參考。其次就進一步修法,令票務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合理,辦公室認為,倘權限部門開展相關修法工作,警方將積極配合及適時提供專業意見。
至於如何防範和打擊炒賣“黃牛票”的情況,治安警察局會持續與提供舉辦演唱會場地的酒店保持密切聯繫及協作,透過召開會議了解周邊 最新治安狀況及演唱會的門票售賣情況,並與酒店保安部門合作,一旦發現酒 店範圍內出現兜售門票的情況,立即通知該局派員處理。
演唱會舉辦當日,治安警察局亦會派遣制服及便衣警員在場地周邊作巡查及監察。今年首五個月, 警方共處理涉及演唱會門票的網購詐騙案61宗、假門票詐騙案9宗,以及以不法 價格兜售演唱會門票案4宗。 司法警察局正深入調查年內發生的多宗相關騙案,成立專案組與外地警方 進行聯合調查、聯合執法。針對不少個案是透過社交平台進行交易,司警局持 續透過國際或區際警務合作尋求外地警方協查涉案的社交平台用戶身分、收款 銀行帳戶持有人,以便追查作案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