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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倡善用基本法保民生、握機遇、謀發展
發布時間:2023-04-07 09:19:03 閱讀數:1770

適逢澳門基本法頒布30周年,特區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均舉辦多項普法活動,加深社會大眾對基本法的了解以及準確認識“一國兩制”的優越制度。立法會議員、經濟民生聯盟副主席羅彩燕認為國家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了澳門的憲制基礎和秩序,為澳門經濟發展、社會民生、居民權利等多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法治保障。在面對如何促進疫後的經濟復甦、持續平衡社會發展等多個問題上,她認為仍然需要依照前人留下的智慧和精神,善用基本法所建立的法治基礎和制度優勢,以保障居民民生福利,為澳門經濟發展尋找新的出路。


羅彩燕指居民日常所聽到如「依法施政」、「依法治澳」等等耳熟能詳的詞句,講的就是如何貫徹落實基本法,嚴格遵守基本法條文作為管治依歸,而她作為立法會議員,亦需要嚴格遵守基本法所規定的立法程序,以及監督政府施政的職能,更加需要在基本法所賦予的保障權利範圍內為居民爭取合法權益。她引用澳門著名基本法學者駱偉建教授的觀點:「維護了基本法,等如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和自由」,故此特區政府乃至社會各界都有責任持續推廣基本法的普法工作。


她認為自基本法實施以來,不論在國家安全層面、社會經濟、建設發展乃至民生福利保障等方面成績均有目共睹,這些完全有賴於基本法得到貫徹落實,縱然面對社會變遷,澳門仍然可以依賴基本法所賦予的條件去應對,例如基本法第105條政府財政要堅守以「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為原則,方可優先和持續地保障民生福利;而在經濟發展方面,更加要懂得如何善用基本法下的制度優勢,例如第110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並透過善用閑置土地儲備規劃,推出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吸引海內外優質企業進駐澳門,開拓新板塊,增加就業職位,尤其要遵照第114條「鼓勵投資和技術進步,並開發新產業和新市場」,政府必須要持續完善金融法制和營商環境,扶持本地企業發展和生存。她續指,無論在面對人口老化、應對全球經濟不穩、琴澳兩地發展等等重大挑戰下,其實澳門基本法早為我們留下了答案和指引,只要社會各界能夠同心攜手擁護基本法,相信必定能夠迎來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