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旅遊巴於塔石停車場內起火,現場濃煙滾滾,途人紛紛走避,塔石隧道一度要封閉,濃煙甚至湧上馬路影響主幹道車輛行駛,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和討論。旅遊巴起火原因正待有關當局進一步調查,雖然未知涉事旅遊巴是否為電動車輛,慶幸的是塔石旅遊巴停車場使用率低,未有波及其他車輛造成人命傷亡,但若然起火車輛處於市區高密度常用停車場,則可能引發火燒連環船,其後果及損失不堪設想。立法會議員羅彩燕指是次起火事件敲起了警示作用,建議特區政府應針對現時設有電動車輛停泊位的公共停車場全面檢視和提升內部的防火設施。
她表示隨着社會進步,電動車蔚為風潮,但電動車相對傳統燃油汽車,其起火危險系數更高,電動車因碰撞起火或自燃起火事故在世界各地常有發生,而且撲滅困難,有研究指一輛電動車若起火需20公噸水才能撲滅。特區政府一直大力推動新能源車,隨着電動車越來越普及,同時亦伴隨着一定的風險。
羅彩燕指出世界各地均就電動車普及,同步對停車場防火設施進行了不少研究,其中基於停車場密閉空間特性,認為高濃度、高溫的毒煙對救災或受困人員會造成生命威脅,因此研究建議在電動車的充電區域,應設置專用通風排煙設備以及過濾網,防止有毒氣體釋出而造成地面層環境的污染和危害。而基於電池類火災難以撲滅的特性,對於停車場內充足的救火供水裝置、自動感應灑水設備、泡沫防火設備,乃至停車場停泊位的空間設置等,均為發展電動車普及化過程中的重要安全課題。
故此她建議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必須要未雨綢繆,須重新檢視現時停車場的消防設備及防火疏散措施,考慮到電動車起火時火勢迅速且猛烈,建議有關部門應針對電動車輛停泊區域,參考及引進國內先進防火技術,修改現時關於停車場建築法規或防火設備規格要求,令其在發生火情時能夠有效控制火勢,降低事故範圍及增加逃生機會。同時,她亦指出市區內高密度使用的停車場行人出入頻率頗高,有關部門亦應聯同消防部門,共同制定走火疏散措施,並定期與停車場營運商進行演練,提升相關管理人員的防火意識,以保障市民以及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
另一方面,有駕駛電動車的市民及業界反映,其停車場的電池更換設施設備始終未能普及,相信其中一部份原因在於受到法律法規限制,以及出於防火安全考慮。故此建議有關部門考慮修改現時公共停車場的建築法規及防火規章,以推進電動車加快普及,同時提升防火設備要求,在方便市民之餘,能更有效地提升防火安全措施,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