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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企積極遞信 稱內地投資受損望政府保障權益
發布時間:2023-12-29 22:32:13 閱讀數:4791

有本澳投資公司稱在內地投資受損,指公司未能收回退還款項,造成公司相當大的損失,於是昨日向特首遞信請願,希望當局能夠重視澳門企業在內地投資的利益保障,並協助其追回相關資金。


澳門閩西澳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蘇樹生今(29)早在政府總部提交請願信,及後向傳媒介紹事件。他稱,其公司澳門閩西澳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是 2010年龍岩市到澳門招商引資的企業,项目考察後落地在龍岩市新羅區。於2011年10月10日與新羅區人民政府簽訂了《龍岩奧特萊斯商貿綜合體项目開發合同》及《龍岩奧特萊斯商貿綜合體配套用地開發项目合同》等兩份正式合同 (以下簡稱: 兩份项目開發合同)。而後,澳門公司在项目上陸續投入 2000 多萬元進行项目規劃、土地徵收等先期工程。後經區政府要求下,依據《兩份项目開發合同》的相關條款,必須在龍岩市本地設立项目公司。2012 年 5月,龍岩世紀大觀園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作為项目公司成立 (下稱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東為: 蘇珊占20% (代澳門公司持有),楊成生占20%,蘇覺明占30%,吳連溪占30%。


项目公司成立後,又陸續在项目上持續投入,截止 2018 年底,项目在 6 年的時間裡,各項費用及包括墊付新羅區政府收儲金上,整體投入資金約 1.2 億元 (包含项目公司成立之前澳門公司投入的2000 多萬元)。但由於市場變化等原因,2019 年經與新羅區人民政府友好協商後,確定簽訂解除《兩份项目開發合同》。為了簡化程式,雙方確認具體的退款計算方式為: 對多年投入費用不再煩雜計算,只以澳門公司和項目公司直接匯入政府的 9046 萬元墊付收儲金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利率略上浮計算補償,補償包含了项目前期費用、辦公費用、資金佔用費,共計需退款 13125.84 萬元人民幣,並於 2019 年4月12日正式簽訂了《協議書》。


但他指出,在退款過程中,新羅區政府指定經辦的新羅區收儲分中心違反合同約定,在澳門公司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19年4月15日將第一筆退款總數的 70% (計 9188.09 萬元) 非法匯入项目公司的股東吳連溪、蘇覺明的個人帳戶。為此,澳門公司多次與相關部門交涉,要求將轉出的退款追回,均無果。鑒於新羅區政府知道自已違約,致使第一筆款項錯誤支付,區政府於2019年12月5日向澳門公司及项目公司發出《告知書》,明確第二筆款項需雙方共同指定帳戶才可匯出。而第二筆返還款 30%(計 3937.752 萬元),待雙方爭議解決前,暫時放於新羅區收儲中心帳上。


蘇樹生又表示,惟澳門公司近期發現,第二筆款項中的 2500 萬元早於2020年1月21日,又再次從區收儲中心匯出。從第一筆退款轉至個人帳戶,至使退款無法追回,到區政府發出《告知書》,區收儲中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將兩筆退款匯出,質問究竟政府的公義和信用何在?他認為這樣不僅對澳門公司造成巨大的傷害和損失,也將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影響新羅區的營商環境,打擊外商回岩投資的熱情,造成政府不守信用,不守合同的負面形象。


最後,蘇樹生稱事件拖至今天已有數年,目前仍與當地政府處於磋商階段,如果未能及時解決,才考慮聯繫司法部門接入。是次遞信是希望特區政府首長能重視澳門企業在內地的投資及利益保障,希望當局能協助其與當地政府溝通,協助其按照有關協議收回相關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