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本澳城市綠化水平,市政署制訂及執行三年綠化計劃(2022至2024年),二O二二年已完成本澳部分公園和主幹道的綠化改善工作,涉及面積約八萬五千平方米,二O二三年及二O二四年計劃分別改善約四萬三千平方米及五萬四千平方米的綠化面積,同時亦積極發掘種植地點如行人天橋、行車天橋下方柱橔、垃圾房天面等位置加入立體綠化元素,在可行條件下種植攀藤植物或灌木,以美化市區環境。
議員李良汪指出,儘管當局持續進行綠化改善工作,但本澳部分分區因土地條件限制,如舊城區房屋密集、街道狹窄的區份,難以再增加綠化空間。社會有意見希望當局在缺少綠化或人口稠密的分區,利用巴士總站、候車亭遍佈社區的特點,在其周邊設置微型綠化;或於公共建築的立面建設立體綠化,利用有限空間擴展綠色景觀,既能優化社區環境,亦能改善當區空氣質素。
他認為,雖然特區政府開展各分區詳細規劃時,會基於該區人口的結構來配置相應的公用設施和休憩空間,完善城市空間規劃佈局,從而持續增加澳門整體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但本人認為,分區詳細規劃屬長遠性質,而三年綠化計劃的執行內容亦未有詳細公佈,在二O二二年已完成的綠化改善工作僅包括市政公園及部分主幹道,當中是否有計劃在短期內對缺乏綠化及居住人口密集的區份作綠化改善,社會無從得知。特區政府應先主動向公眾介紹有關計劃內容,其次須因應有關區份的地理特徵、條件限制及居住人口等因素作研究,想方設法為綠化不足的社區“見縫插綠”,為市民建設宜居的社區環境。
對於三年綠化計劃的具體內容,特區政府僅表示“在遵循節約資源的原則下,按立地條件及植材特性重新設計及配置綠化景觀,二O二二年已完成加思欄花園、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二O二三年及二O二四年計劃分別改善約四萬三千平方米及五萬四千平方米的綠化面積。李良汪質詢當局會否儘快公佈現時已完成,以及即將執行的綠化改善工作具體內容,讓社會知悉本澳的綠化規劃工作。
另外,質詢政府對於部分因土地條件及房屋密集等限制,難以增加綠化空間的分區,有否考慮在具條件的候車亭或巴士總站,尤其位處人口稠密及舊城區的站點,設置微型綠化,在不佔用實際土地面積的情況下,擴展社區綠色景觀,或考慮於社區在建中及已建的公共建築立面增建立體綠化,擴大社區綠網覆蓋度。
他並要求當局交待,倘三年綠化計劃並不包括對舊城區或居住人口密集的區份進行短期綠化整治,在分區詳細規劃出台前,當局會否另推針對性綠化規劃,以優化相關區份的整體綠化設置。